- 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登记失业人员);
- 毕业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 本市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以下简称农村劳动者);
- 本市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在自然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区级补贴的培训。
●如何申请培训?
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或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时应持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和下列证件材料:
1、登记失业人员:本人《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初高中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后,培训机构应审核其是否具备享受培训补贴资格,并将资格审核情况告知其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