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山东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公告》,向社会公布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涉及省级政务服务事项12项,拆分办理项39项,实现了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全部公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要求,今年6月,省教育厅全面启动了“一次办好”事项的梳理工作,这次梳理工作以经省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依托,在去年梳理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将依申请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纳入梳理范围,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工作实际拆分为“最小颗粒化”的办理项。拆分事项的同时,根据办理实际进一步规范了环节和流程,精简了部分系统内可自行查证的申请材料,严格杜绝兜底材料要求,形成了明确具体的申请材料清单。在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对承诺办理期限进行了压缩,办理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一。清单梳理按照决策程序,经反复论证、征求意见、沟通协调、法律顾问审查,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这次公布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包括两类:
第一类是依申请行政权力9项,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审批”“举办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核发”“地方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章程及章程修改核准”“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年检”,拆分为30个办理项,其中全程网办24项、零跑腿26项,分别占行政权力全部办理项的80%、87%。
第二类是依申请公共服务3项,包括“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服务”“信息公开”,拆分为9个办理项,其中零跑腿1项,当日办理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