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欢迎来到青岛教育培训网!   加入收藏

会员中心  您好,
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头条
教育头条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4-21  来源:青岛教育培训网

  各区、市教育(体)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5号)要求,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等12所学校制定的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已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为准。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和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依据。

 

  二、自主招生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实验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取消。

 

  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如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9日(星期四)8:00至5月21日(星期六)20:00,登陆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进行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的一志愿普通高中确认报考信息。

 

  三、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如不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9日(星期四)8:00至5月21日(星期六)20:00,登陆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普通高中批次填报“只参加毕业考试”选项,此类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其他区市考生应按本区市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四、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未满额计划转入统一录取时中职批次录取。

 

  五、请有关区市教育(体)局和有关学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将相关方案进行传达,便于学生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参加自主招生。

 

  相关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教处联系。

 

  联系人:褚志军,联系电话:85912847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学习助手"智能教育平台 | 联系我们 | 服务项目 | 在线咨询 | 移动版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青岛教育培训网  鲁ICP备08003881号-8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88号


法律声明   免责声明
联系电话:+86-532-81117777  传真:81117777转878  E-mail:editor1@teach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