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灵魂是中国文化和中国精神,包括幽雅的人文性,深刻的哲理性,独特的审美性,深厚的传统性,丰富的表现性。
“诗为书之魂”,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魂。苏东坡说:“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这是对中国艺术的一则通解。诗是内容,书是形式。其文是魂,其书为体。所以“诗为书魂”,也就是说好的书法,它必须有文学的联想,诗词的意境,绘画的构图,舞蹈的韵律,音乐的节奏,体势的完美。书家立意全从诗来,当你进入诗意的境界,文化精神的飞扬尽在其中。
“文为书之基”,文学是书法进步的阶梯,文人对于书法既是必备的条件,又是先天的优势,只有文人与书法的结合才能使书法步入艺术的殿堂。如东汉著名书法家蔡邕,既是文学家,又兼通历史、天文,亦能画。其知识宏富,促使其书法艺术臻于佳境,史有“骨气洞达,爽爽有神”之评,至于王羲之、王献之、苏轼、黄庭坚等等,莫不旁能他艺,书画兼修,可以说诗词书画是中国文人的必修课,亦是中国文人的灵魂。